玄舞陽 作品

第二百二十五章 老袁說“法”

    袁保國的眼中略顯幾分落寞,繼續說道:“警方後來最終查實,被老丁殺死的3個地痞流氓中,真正參與施暴的只有2人,另外一個是無辜的,他只是倒黴,那天剛好跟兩個施暴者混在一起玩而已。”

    江飛宇說道:“那這個傢伙死得挺冤枉的。”

    袁保國:“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不能憑自己的主觀臆斷,去代替法律審判任何人,即便對方是有罪的。法律作為所有公民的行為準繩,一旦失去了公平性,整個社會都將變成弱肉強食的動物世界,弱者將失去生存的權利,那才是整個人類文明的悲哀。”

    袁保國繼續說道:“我也可以這麼說,這個案子中,如果不是因為她對你有恩惠,同樣的遭遇發生在一個跟你沒關係的陌生女人身上,即便你會同情她,你也不會這麼傷心和內疚,這一點你得承認吧!”

    “是。”江飛宇言簡意賅。

    袁保國:“那恰好證明了,當一件事與我們自身產生切身利益,我們的判斷容易摻雜自己的私慾在裡面。所有,你不妨這樣想,你所維護的是所有人公平生存的行為準則,這其中也包括了你的父母、親戚、同學、朋友和其他的陌生人,如果法律失去了公平性,他們如何能夠在弱肉強食的世界中生存下去?”

    江飛宇尷尬地說道:“袁叔叔,你不去當法制欄目的主持人可惜了,大道理一套一套的。”

    不得不說,經過袁保國的一番開導,江飛宇的心情舒暢了很多。

    他說得很對,人都是自私的,論親疏遠別,在江飛宇的心目中,還有很多人排在江姐的前面,比如父母、李婉依、爺爺奶奶……

    江姐的死,江飛宇內疚也內疚過了,哭也哭過了,他更加在意的還是活著的親人。

    當我們沒有受到侵害時,我們希望法律是公平的,能夠震懾犯罪分子,保護自己。

    當自己遭到不公時,又想把自己的意志凌駕於法律之上,多麼自相矛盾的結合體,充分體現了人的自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