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糖愛吃瑤 作品

第十九章 決定高調


  “哦?辭職?”羅燈挑眉,有些不可思議。

  林秋是他帶的員工中唯一的一個女人,也是最窮的,模樣也不咋地。當初速遞外賣這份工作,還是林秋求著貝小姐,礙於面子,貝小姐不得不答應下來。

  不過,因為林秋,貝小姐傷了顏面,她便交代自己要多多照顧“林秋”。

  儘管他百般為難,多番挑刺,林秋還是不肯辭職。

  沒想到,以林家的條件,林秋居然主動辭職?這可真是個天大的笑話!

  “煩請羅組長把我媽上月的工資結算一下。”林霜冷冷開口。

  羅燈沉默了一會,看林霜不似在開玩笑,忽的笑道:“小姑娘,不是我不結算,而是你媽每次都遲到,並且,上月績效還不達標。遲到十秒扣一百塊,算算你媽遲到的累計時間,這個月工資,不僅沒有,反而還欠了公司一千八。再加上,你媽辭職的事情,並沒有提前一個月說明,應當扣除違約金五千。回去告訴你媽,什麼時候把六千八拿過來,什麼時候給她離職證明。”

  林霜聽到這,眉頭緊皺,反問羅燈:“遲到十秒扣一百塊?”

  “公司規定就是如此。不信,你問問其他人。”羅燈高傲地說道,眼神還瞥了眼方才那名來遲的員工。

  林霜看到,那名員工聽到這話,臉色一片慘白,明明一個大男人,此刻卻像是要哭的模樣。

  “呵,速遞外賣哪來的膽子這樣做?把華國的《勞動法》當兒戲呢?”林霜氣笑了。

  “《勞動法》?還真不好意思,小姑娘,這些事項可是明確寫進合同中的,當初籤合同的時候,你媽可沒有不願意。如果你們拿不出錢,你替你媽幹一個月也可以。”羅燈一臉大度的模樣,好像自己吃虧了不少。

  “羅組長,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咱們華國法律中,可是有過明確規定。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因為遲到早和

  業績不達標,要扣我媽的錢,也不能低於我媽最低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