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闌珊珊 作品

第171章 討價還價


  主動權到了何苗手裡,她就要說出自己的訴求了。

  合作的主要目的是賺錢,而想要賺大錢,卻需要佈局一個長線。

  何苗提出的三個要求很簡單。

  “第一,你們可以繼續生產跟我們款式一樣的服裝,我可以授權,但是你們生產的衣服都要打著我們‘春雨’的品牌。”

  何苗相當於把品牌給服裝二廠了。

  只是王科長還沒來得及高興,何苗又給補充了一點。

  “但是,每年該品牌的盈利,需要分給我們廠百分之六十。”

  何苗的話一出,王科長就不樂意了。

  “百分之六十,太多了,要知道我們廠子養活著好幾萬人的,你們廠才幾個人,把你們村子都算上也沒我們廠人多,盈利你都拿走了,我們廠豈不是要賠錢。”

  周秉文這邊不樂意了:“春雨的品牌設計都是出自何苗之手,她沒有給你們要品牌設計費已經很不錯了,要是這個品牌不給你們,只讓你們生產,連四十的盈利你們都拿不到。”

  諾大個工廠給何苗的服裝廠做代加工廠,利潤很單薄。

  周秉文當即就給王科長算了一筆賬。

  “你們大批量進布料,價格便宜,生產出來的衣服每件成本算上人工頂多十塊錢一件,這些衣服的定價是二十,你們還有一半的利潤,十塊錢,分給我們六塊,你們還能得四塊,也不算虧吧。”愛閱小說app閱讀完整內容

  王科長卻堅決不同意,心裡卻想著是實在不行,他不要這個品牌,自己創建,自己找服裝設計師。

  “這個不行,大不了跟你們一樣款式的衣服,我們不做了,我們自己設計。你再提其他的意見吧。”

  何苗就知道他們捨不得這些錢,無所謂的聳聳肩。

  “那好吧,既然如此,我再說第二個,品牌不給你們,我們給你下訂單,但是你們必須保證,給我們的價格是所有客戶中最優惠的。”

  這個合作形式比剛才好一點,王科長立馬算了一個賬。

  他現在這款衣服賣二十,成本十塊,但是給百貨大樓的價格是十六,其實也就相當於剛才那個盈利,何苗他們廠反了過來,只佔四成。

  一下子降了兩成的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