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巖的歌 作品

二百三十六章 舔韓爽,不丟人!

“什麼?韓爽要拍電影?!”

  見韓爽的態度很堅決,陳耀一時也拿不定注意,便開了一次公司會議,想聽聽‘愛卿’們的建議。

  哪知他剛說出口,就引得眾人集體錯愕。

  孟河州顯得有些苦笑不得:“這個韓爽想要幹什麼?樂壇才闖出名聲,就敢跑到影壇撒野?”

  張漢十分贊同老夥計的說辭:“先不說咱們有沒有這個條件,就算有,拍電影這個事也得慎重才行啊!這兩年的影視市場有些詭異,很多大導都失手了,韓爽......他有這個想法是好的,就是他可能不知道影視圈的殘酷。”

  杜栓也深以為然:“我承認韓爽在樂壇上的造詣,但影視.....不是很敢苟同。”

  郝春梅倒是一直都站隊韓爽,隨口道:“公司想要壯大,影視業務早晚都要開發,我覺得這也是一個契機,韓爽是一個很神奇的人,說不定能拍出一部大爆的影片呢?”

  孟河州呵呵道:“梅梅,這話你相信嗎?”

  郝春梅反問了一句:“韓爽失敗過嗎?”

  孟河州頓時一噎,過了一會才底氣不足說道:“可這是拍電影,不是寫歌。”

  “竇總監,我聽聽你的看法。”

  竇梁玉緩緩開口:“我同意韓爽拍電影。”

  .....

  第二天,陳耀找到韓爽,給了後者答案。

  決定和韓爽共同成立一個影視公司。

  一同負責影視作品的開發、拍攝、運營發行。

  這也是陳耀集思廣益得出的最佳方案。

  和韓爽一同合作,絕對是最明智的選擇。

  要是賺了,皆大歡喜。

  要是賠了,他也僅是失去一點錢而已,不過可以換回韓爽的認同感,說不定在音樂上就賺回來了。

  要是置韓爽的建議而不理,以他的性格,肯定還會尋找其他途徑。

  要是被其他人趁虛而入撬走了韓爽,那可就虧到姥姥家了!

  所以,他接受了竇梁玉的建議,寧願賠點錢,也不能去賭失去韓爽的任何一絲風險!

  對於陳耀的這個提議,韓爽也很是認可。

  他本來就是個怕麻煩的人,要是由陳耀出面解決導演和攝製團隊等相關問題,自己還能當老闆獲得更多的分成,簡直太好不過了!

  意向達成後,韓爽就不操那麼多心了。

  他要做的就是儘快將電影劇本寫出來,然後等陳耀聯繫好相關團隊後,就可以即時開拍了。

  關於第一部電影作品,韓爽心裡早就有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