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江 作品

第十八章 誰當家

    靈竹峰。

    傳說中靈竹峰中有神竹,曾經賜予山民神力,可力搏猛獸,為一方部落守護神靈。

    當然,隨著千竹縣被大唐納入版圖,部落歸化,後人也就逐漸淡化了這個傳說,只是靈竹峰的名字留了下來。

    實際上,千竹縣本就以盛產竹子而聞名。

    牛車在山腳下的一間大院前停下。

    院子用土牆圍住,裡面是幾間土房子,頂上蓋著一層厚厚的茅草。

    透過門戶,還能看見裡面養著雞鴨。

    見到牛車,還有一隻身材彪悍,毛髮土黃的高大獵狗撒歡跑了出來。

    “小方老闆,現在時間也不早了,要不先到我家歇息一下,吃頓便飯,下午我和小虎再領你去山上?”

    中年獵戶一邊半蹲著揉著獵狗的腦袋,一邊熱情邀請方長道。

    他們早上從縣城出發,走了兩三個時辰才到了這靈竹峰,大概離縣城有六七十里地。

    不是他們腳程慢,而是牛車就只有這麼快的速度。

    想要再快,就只能壓榨牛的力氣。

    不過這牛可是獵戶的第二個兒子,尋常時候是絕不會對它有半分虧待的。

    方長自無不可,點頭答應道:“麻煩李叔了。”

    “不麻煩,不麻煩。”

    見方長答應,中年獵戶笑得極為開心。

    方長對他們父子倆毫不嫌棄,反而好酒好菜的管夠,熱情招待,他心裡都記著呢,就想著怎麼還回去,

    “大黃,去打只兔子回來。”

    中年獵戶一拍獵狗腦袋,獵狗就好似聽懂了一般,如同離弦之箭,眨眼間就消失在遠方的竹林。

    見獵狗離去,中年獵戶讓兒子去給牛喂草,自己則迎著方長進屋,口裡喊道:

    “孩他娘,小方老闆來了,你去殺只老母雞,把我存的那根野山參也一起燉了。”

    “喊什麼喊!”

    “你還知道回家啊。”

    “你自己數數,走了幾日都不著家,姓李的,老孃還以為你們父子倆被城裡的小妖精把魂都勾去了呢!”

    未見其人,先聞其聲,只見一個捧著簸箕的瘦小婦人從堂屋走出,臉上寫滿了不高興。

    瘦小婦人就是普通的村婦模樣,大概三十多歲,一雙手頗為粗糙,骨節粗大,還有老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