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刀老炎 作品

第364章 送禮是門大學問

    因為軍費不夠了,朝廷想再次徵餉。

    當時廷議上的數目報出來還不算多。

    宣府,大同,山西,薊州等各地需徵餉兩百萬兩,

    遼東一地需徵餉三百萬兩,皮島東江鎮需二十萬兩。

    全國加起來徵餉五百多萬吧。

    聽起來好像很多,實際上沒多少。

    咱們打個比方,崇禎四年(1631)朝廷就派銀667萬兩,比這次還多。

    當時是田課由九釐提高到一分二釐(0.012兩),派銀667萬餘兩,除兵荒蠲免外,實徵522萬餘兩,另加關稅、鹽課及雜項,共徵銀740.8298萬兩。

    崇禎四年遼餉最高時,一年也就是667萬兩;分攤在每畝地上,一畝地也就多收0.012兩的銀子,增收1.2%。按當時的物價折算,也就是相當於每畝需要多繳3斤米。

    崇禎四年後,儘管明庭已到最後的瘋狂,但三餉全算,分攤在每畝地上,也就三分銀子(0.03兩銀子)。

    這筆銀子,按當時的物價算,最多也就能買五六斤米。雖然那時候糧食產量低,但按理說,一畝地多收五、六斤米的稅,並不會讓老百姓感覺難以活下去。問題是,在當時,他就是可以讓老百姓難以活下去的,原因就是執行政策的人。

    一畝地,本來只需要納0.012兩銀子,最後為什麼會變成納銀十兩呢?原因很簡單,無非是因為,在收稅的過程中,經手的官員,並沒有按朝廷的政策辦事。

    有錢有勢的人,都能想辦法逃避這種稅收,最後相關的稅收,就都落在了底層百姓身上。更主要的是,還有既得利益者藉機大發國難財。

    最後的結果就是,朝廷開始僅向一畝地多收0.009兩銀子(9釐銀子),後來漲成0.012兩銀子(一分二釐),最多時也不過0.03兩銀子。

    但是,到了老百姓的頭上,就有可能翻十倍(成為0.12兩銀子),甚至百倍(成為1.2兩銀子),更有甚者,是翻幾百倍(成為好幾兩銀子)。

    在這種背景下,最後就出現了一種怪事,“民田一畝值銀七八兩者,納餉至十兩”。也就是說,買一畝田的價值才七八兩銀子,而種一畝田卻要繳納稅銀十兩。慢慢地,種田種地的人越來越少,田地荒蕪,流民越來越多。

    有人顯然是知道這裡面的道道的,勸說朝廷謹慎徵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