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下雨 作品

第四百一十一章 養官殺豬

    相對於丁剛毅能夠毅然捨棄所有家財,有些人可就沒這麼大的魄力,或者是掉進錢眼裡,同時還帶有僥倖心理了。

    工業部右侍郎田光遠就是典型……督察院那邊已經是找出來了眾多詳實的證據,最後呈報御前。

    羅志學對此沒有太大的動容,很痛快的做出了批示:“嚴加懲處,以儆效尤”

    田光遠膽子太肥,當右侍郎不過一年,之前則是擔任工業部下屬鋼鐵司司長一年多,這兩年接著位高權重大批撈錢,同時竟然還索取下屬的賄賂,以提供升遷的便利。

    上個月爆出來的時候,其實羅志學也給過田光遠機會,暗示過他只要處理妥當了,那麼朕就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畢竟田光遠也是在南陽府的時候就從龍的老臣子了,相對來說能力也還有一些,羅志學還是希望他能夠迷途知返的。

    奈何此人當時一副清官模樣,哭著喊著臣是無辜的,是有人對他栽贓陷害。

    得,對於這樣的人羅志學也懶得搞了。

    一切按照規矩來,到時候該咋地就咋地。

    於是乎,這才有了督察院的正式調查階段……

    哪怕是到了這個階段,田光遠還想著隱瞞,轉移資產等手段以規避調查,就沒想著跑到羅志學面前認錯求饒。

    然後……然後田光遠就被督察院的御史帶著巡警上門給帶走了。

    隨後,經過羅志學審批後,大督察院正式對田光遠提起了公訴,從二品的右副都御使親自上陣擔任公訴御史,以貪腐、索賄、瀆職、欺君等罪名提起訴訟。

    十二月十四日,大審判院對此案進行了半公開的第一次審理。

    三天後進行了第二次的審理並宣判:田光遠本人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其子配合田光遠轉移資產,對抗調查,過去一年裡強搶民女三人,同樣被判處死刑。

    其餘家眷被流放三千里。

    至於家產,自然是一股腦全部抄沒了。

    案件中其他相關聯的二十多名貪腐官員也是被一一判刑,大多死刑,少數還被抄家,家屬被流放。

    田光遠案件,也是大楚帝國立國以來,第一次半公開的調查並審判從二品級別的高官,其案件還上來邸報,然後傳遍大楚帝國所有控制區,就連明廷那邊都是通過大楚帝國的邸報,知道了這事。

    這在大楚帝國裡其實很少見。

    雖然之前大楚帝國也陸續處理過一些高級犯官。

    從二品甚至連正二品尚書級別的官員都處理過,但基本都是在官場內部進行處理,很少說會公開審判並宣揚除的。

    大多都是以貶職、乞骸骨等方式結束,嚴重一些的也不會公開審判,而是賜三尺白綾或一杯毒酒,總體來說羅志學還是儘可能的給了這些老臣子們一個比較體面的結局。

    只是,現在羅志學發現這樣不行,威脅力不夠,並且給了那些別有用心的臣子們一個錯覺。

    那就是哪怕犯了再大的事,最多就是回家養老而已,說不準過幾年還能再起復呢……

    再不濟,也就是自殺而已,但是家人以及產業這些都能得到保全。

    而這,不好!

    人們去做違法亂紀的事,除了極少數迫不得已的人外,大多數都是因為心中的貪念以及僥倖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