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愛庭 作品

489 絕!

    “我現在相信,你是我的骨灰級粉絲了。”

    在參加完賽後新聞發佈會,高深邀請弗格森到聖保羅球場的一間辦公室裡喝酒。

    跟送給穆里尼奧的法國葡萄酒一樣,高深也送了弗格森一箱。

    這可都是通過齊達內的私人關係買到的珍釀。

    但弗格森所說的,並不僅僅只是指這一箱酒,而是高深回答出了他的問題。

    佩斯利,這是蘇格蘭第一大城市格拉斯哥西南郊外的一座小鎮。

    當年,弗格森曾經在佩斯利的聖米倫執教了四年,這是他執教生涯的第二站。

    他用了足足兩年的時間,將這支第二級別聯賽的球隊帶進了蘇超,那時候他三十六歲。

    看過弗格森自傳的球迷都不會對聖米倫感到陌生,那是弗格森的發家地,但也是他的傷心地,因為在那裡,他取得了成功,但同時也被聖米倫所羞辱,進而在七八年憤然離開,轉投阿伯丁。

    但很少有人知道,弗格森在執教聖米倫時,除了執教以外,他還有另外一個身份,酒吧老闆。

    他從一個開著勞斯萊斯的年輕企業家愛德華·布倫頓手中,盤下了兩家酒吧,其中一家就在佩斯利小鎮,名叫佩斯利收費公路酒吧。

    另外一家酒吧就在他的老家,格拉斯哥南部的高灣地區,距離格拉斯哥流浪者的主場埃布洛克斯球場很近,佩斯利西路和高灣路的交叉口,名字就叫做佩斯利大道西。

    這家酒吧之所以被高深所記住,是因為它出自弗格森世紀初出過的一本自傳,【我是曼聯教頭】裡面,曾經說起過酒吧的一件故事。

    而酒吧樓下的酒吧間有一個非常特別的名字,肘部房。

    對,就是我們那個肘部的意思。

    為什麼叫這個名字呢?

    因為弗格森踢球的時候,總是用手肘去推開防守他的球員。

    說實話,要不是高深反反覆覆在戰術圖書館裡,看過很多次弗格森的書,估計都得把這一段給漏掉,更不用說是記起這個名字了。

    ……

    “既然你知道這間酒吧,那應該也知道那個故事吧?”

    高深點了點頭。

    弗格森早期並沒有一心撲在足球上,而是經營著好幾家酒吧,佩斯利大道西是其中一家。

    但有一天,兩夥強盜在他的酒吧裡面火拼,甚至還動了槍,這導致酒吧老闆弗格森也被牽連其中,他的酒吧經理甚至還因此被警察抓走了。

    這得多虧了當年信息傳播還不發達,否則的話,弗格森怕是要惹來一身麻煩了。

    他所經營的酒吧大多都經營不善,因為他既要執教,就沒辦法專注地經營酒吧,導致他當時是負債累累,日子也是過得非常難熬。

    再加上七十年代的蘇格蘭還是挺亂的,經常有人在他酒吧裡發生火拼,弗格森自己也曾經被殃及池魚,頭上被破碎的酒杯砸得頭破血流。

    在發生了一連串的事情,尤其是跟聖米倫的衝突,以及家庭的種種困境,讓弗格森終於還是忍無可忍,決心要擺脫這一切。

    於是,他關閉了所有酒吧,前往阿伯丁執教。

    自此,他才算是真正走上了通往傳奇教父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