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宅 作品

第二百九十四章 朝倉彥的最後陳述


  這場官司終於來到最後之一步。

  旁聽席上的所有人都不由得挺直了身子,豎起耳朵,全神貫注地聽著接下來雙方的陳述。這場官司進入大眾視野以來,已經引發了諸多有關京都大學的負面風波,包括實驗外包作業問題、科研項目的署名問題、導師在學生論文的掛名問題等等。縱然京都大學發動了各種渠道,憑藉其在關西大學中無與倫比的優勢地位,勉強壓下了諸多來自輿論和公眾方面的質疑。但是,眼下已是山雨欲來,京都大學迫切需要一場完全的庭審勝利,來壓下此前所有的詰問。

  尤其是考慮到武內副校長已經成為學術振興會委員的候選人遴選範圍之內。在這個極度重要的時刻,確保武內順利踏入學術振興會,進一步擴張京都大學在分配東洋科研資金上的學術權力,毫無疑問符合大學內絕大部分人士的利益。他們更加不願意此時此刻京都大學被一些莫須有傳聞纏身,導致壞了武內的好事。法庭內諸多顯赫的大學人士們都微微握緊了雙手,像是屏住了呼吸般,神情略帶緊張地看著庭審區域。

  此時,朝倉彥起身,看向了審判席,自信且從容,透露著一位頂級權威的翩翩風度。只聽得他的聲音道:

  “裁判長。原告向被告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大學關於褫奪原告博士學位的決定。相關的質證意見和辯論意見,被告代理人此前已在庭審中發表,與此不再重複。在這裡,在最後陳述的環節之中,被告代理人須向法庭強調兩個至關重要的問題。”

  朝倉彥的聲音微微停頓了一下。kΑnshu伍.ξà

  旁聽席上的許多人都不自居地朝前傾了傾身子,想要知道朝倉彥所說的這兩個問題究竟是什麼。

  臺上的諸位裁判官表情亦十分嚴肅,專注,給予了這位大權威十足的尊重。

  下一秒種,朝倉彥開口道:“第一個問題。那就是所謂‘正當程序原則’究竟是否適用於本案。在本案之中,原告代理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被告京都大學在褫奪美希子的學位過程中,沒有遵循正當程序原則。我們先姑且不論大學的行為是不是行政行為這一問題。”

  “所謂正當程序原則是指需要經過合法、公正的程序,來行使權力。但問題是,本案中,究竟存不存在一個法律上的程序是京都大學所必須要遵守的?”

  “如果我們翻開有關學位授予的國會立法。東洋那浩如煙海的法典中,有關學位剝奪僅有《國立法人學位授予條例》中的第五十三條規定,即申請人申請學位的學術成果存在嚴重的學術不端時,國立大學法人可撤銷申請人的學位。也就是說,諾大個東洋的法律條文中,僅僅只有一條,並且是唯一一條,寫得較為粗糙的條文規定了撤銷學位的相關事宜。除此以外,再無相關法律層面上的任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