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宅 作品

第二百零五章 辯護意見

    “千千萬萬的國民哪裡都是,卻唯獨的不是站在你面前活生生的人。”

    “我不妨將檢察官巖永的話翻譯一下。只要是他看得順眼的,那麼你就是屬於這千千萬萬的國民。只要他看不順眼,你就是這千千萬萬國民的敵人!”

    這位律師的話音迴響在法庭之上。

    聽到這位律師竟這樣說話,坐在公訴人席位上的那位資深檢察官,已經忍不住雙目睜大,脖頸處青筋暴起,整個人的身子因為憤怒而微微在顫動。

    北原徐徐轉身,看向審判席道:“裁判長。正如我方才所說。權力由凡人來行使,就一定會犯錯。但是,犯錯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錯誤,卻不去改正。”

    “流水線式的作業一向是東洋刑事司法界的頑疾。一樁桉件從警察來到了檢察廳。檢察官不好講他們是錯的,於是就批捕了。桉件又接著來到了裁判所,法官不好講檢察官和警察都錯了,於是就照著起訴書判了。整個刑事司法的流程,從檢察廳到裁判所,都猶如麻木的流水線工人一樣,給履帶上的產品蓋上公權的印章。”

    “的確,承認犯了錯,在某種意義上,會折損司法機關的權威。原來,警察也會抓錯人;原來,檢察官也會看走眼;原來,連法官都會出錯。但是,為什麼我們的法律要讓檢察廳來監督警察,為什麼我們的法律,要讓檢察廳的指控必須經過法院的審理。為什麼我們的法律,不僅要讓法院審一次,而且還要有二審,乃至於三審?!”

    “理由很簡單,就是為了改正我們之前犯下的錯誤。”

    這位年輕的男律師抬起頭來說道:“本桉無論是從證據上看,還是從法律適用上看,森本的行為均不構成貪汙罪。但其卻被逼作出違心供述,乃至於簽下所謂的《認罪認罰具結書》,作為一個無辜之人卻在拘置所中遭到關押將近兩年的時間。不錯,在座的諸位法官完全可以繼續按照檢察廳的指控作出判決,又或者採用投機取巧的方式,判決被告人同被關押在拘置所時間一樣的刑期。由於拘置所的關押時期能夠折抵刑期,這樣就又能做到被告人當場釋放,但又不至於折損檢察廳的顏面。只是被告人卻將永久背上犯罪者的記錄。”

    “我希望本桉的諸位法官,不要採用這樣投機取巧的方式,而是堂堂正正直面本桉中的問題。”

    “犯了錯而不改正,只會令司法機關的權威遭到更加嚴重的質疑。”

    “現在,就有這樣一個機會擺在諸位法官的面前。”

    “我們願不願意去改正森本桉中警察和檢察廳所犯下的錯誤。”

    這位男律師站在法庭的中央,臉色平靜,沉穩地繼續說道:

    “我希望諸位法官能夠認識到——”

    “一個不肯認錯的國家,既沒有未來,也沒有希望。”

    “以上,辯護意見發表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