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宅 作品

第一百六十三章 最後的質證

    旁聽席上的大學高層已經驚出了一身冷汗。他們彷彿看到了一隻可怕的怪獸正在法庭之上,不顧一切地要往京都大學撲咬過來。這位辯護律師的策略已經很清楚了,就是要將禍水引向大學。如果本案再度對工學部的產研合辦企業展開偵查,那不知道又會造成一個怎樣的場面。

    高層們已經看不懂這位辯護律師的行為。究竟,大學是在哪裡惹到了這位律師,以至於從古籍點校抄襲案,再到現在這樁森本貪汙案,這位律師為何要對大學緊緊抓住不放?!

    巖永在公訴席位上,兩道眉頭已經深深地皺了起來。面前的這個男律師,不知為何總能十分精準地抓住檢察廳證據之中,薄弱的環節,從而發起猛攻。

    然而,這位資深檢察官依舊穩穩地站在原地,他語氣極為強硬地開口道:“既然辯護人覺得我們證據不足,那本案合議庭完全可以將這個案件再度退回補充偵查。只不過,我要提醒你,北原律師。”

    “即使案件退回補充偵查,你的當事人也必須被關押在拘置所。偵查的時間越久,你的當事人也將被關得越久。並且,如果退回補充偵查,那麼我們檢察廳必將花費更多的力氣,連根拔起。到時,還會不會查出你當事人的其他犯罪行為,那就不好說了。”

    巖永冰冷地說道,“你可不要忘了,只要一旦發現新的犯罪行為,那麼偵查期間就要重新起算。你當事人的羈押期限也要重新起算。這意味著你的當事人也將在拘置所被關得更久。你,北原律師,你真的想好了?!”

    法庭之上,這位檢察官毫不掩飾地威脅著律師和被告人。這就是刑事訴訟。在諸多案件之中,被告人往往由於偵查活動的拖延,被長期關押在拘置所之中,以至於甚至在拘置所的關押時間,還要比監獄的時間長。而在拘置所的條件不僅要比監獄的條件要惡劣,更重要的是,在拘置所內的被告人是無法享受到減刑的,因為此時法院還未做出判刑。

    這位資深檢察官的強大氣場,令法庭的氛圍壓抑到透不過氣來。旁聽席上的一些普通市民則甚至開始擔心起被告那位年輕的律師,能否經受住這樣巨大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