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宅 作品

第一百三十三章 委託律師的權利

    看守臉上的笑容愈發濃郁,彷佛找到了折磨面前這個人犯的秘密武器一般。

    森本聽著看守的回答,腦袋一片空白,“不……不是這樣的。法律規定的聘請律師權利,不是……不是這樣的。怎麼……怎麼能因為我說不出要請的律師名字和聯繫方式,就這樣……這樣拒絕我。”

    看守發出了更加陰森的笑容,“那你倒是說說,我應該怎樣保障你請律師的權利。京都大大小小的律師事務所上千家。律師總數近萬人。難不成我要把所有的律所名冊、律師名冊統統打印出來,供你慢慢的一個個挑。難道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嗎?!”

    在說到最後一句話時,看守勐地提高聲音。

    森本不敢相信這是自己要求請律師,所得到的回應。一定……一定是哪裡出錯了。如果一個人突然被抓進了拘置所,他此前又不認識律師,他怎麼可能報得出一位律師的名字和電話。一定……一定是哪裡弄錯了。法律規定的被告人委託辯護律師的權利,一定……一定不是這樣的。

    “肯定……肯定有什麼地方不對。”森本顫抖道,“我……我說不出哪裡不對。求求你了,看守先生,我真的想請一位律師。”

    “報啊。”看守上前一步,用警棍一下、一下敲著欄杆,“我已經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履行了保障你聘請律師的權利。只要你報得出來一個律師的名字,我就替你請。你倒是報啊,快點把你想要請的律師名字和聯繫電話報出來!”

    拘置所的長廊飄蕩著這位看守肆無忌憚的笑聲。

    刑事訴訟法規定,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有權利聘請律師。

    然而,當你被突然拘留,關在看守所內時,你說得出一位律師的名字和電話嗎?

    京都剛剛回暖的春天,又經歷了一場降溫,這個世界隱隱約約間再度露出了猙獰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