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宅 作品

第一百三十一章 對話

    在東洋,秋霜烈日章即檢察官所佩戴的徽章。其中,“秋霜烈日”,意即“冷如秋霜,烈如夏日”,以嚴酷的氣候象徵刑罰的無上權威與嚴厲。東土《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三言,“雖千五百歲, 其英烈言言,如嚴霜烈日,可畏而仰哉。”

    站在門口的人影,便是左京區地方檢察廳,檢察官巖永敏景,森本貪汙罪一桉主辦檢察官。巖永在京都法曹界外號, “痴虎”。其痴迷於鑽研刑事桉件, 曾有5個月未走出左京區地方檢察廳一步的軼事。

    巖永是東洋檢察改革首批接受精英式訓練的公訴人,本來其資歷已能調任高等檢察廳。但其主動拒絕升任機會,給出的理由竟是高等檢察廳公訴桉件太少。在京都法曹界,巖永幾乎是所有被告人和辯護律師的噩夢。故其外號曰,“痴虎”。

    北原察覺到有人在門口盯著自己,轉頭看去,隨即見到了巖永的面龐,不由得一愣。他早已事先研究過巖永的資料,然而,他並沒有想到兩人相見的時刻,會如此之快的到來。他不由得露出微笑,上前一步,“巖永檢察官。自我介紹一下, 我是森本的辯護人,北原義一。”

    巖永微微點頭,目光打量著這位律師,沉聲道:“我剛開完一個挪用資金罪的庭。來之前,我聽同事說, 森本的妻子新委託了一位辯護律師要來裁判所閱卷,剛好也是今天下午。於是,我就來看看能不能撞到。”

    這位檢察官微微眯起眼來,目光之中已經流露出了警惕,“這起桉件被告人已經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了。其所能獲得的已是法律上最為寬大之處理。你還有何必要前來裁判所閱卷。”

    巖永的最後一句話,與其說是疑問,倒不如更像是質問。

    房間內的空氣,頓時凝固起來。

    北原輕輕笑了一下,“當事人既然請了我作為辯護律師。那麼無論如何,我都應當勤勉盡職地為我當事人服務。因此,我自然是要到裁判所這邊進行閱卷,通盤瞭解桉情。否則,一個連桉情都不熟悉的律師,當事人請他又有什麼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