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宅 作品

第309章 宇都宮的進攻

    聽著法庭的指令,宮川起身,手中拿著一本公證書說道,“原告出示的第一組證據。證據一,京都府光正公證處出具的編碼為7867859公證書。該公證書對原告個人手提電腦上的18份word文檔的創建、修改時間進行公證。其中,該18份word文檔皆為《東土巡遊遣唐記》的點校word文件,創建時間均為五年以前。可以證明原告的點校活動在五年前就已經開始。”

    隨後,宮川放下公證書,又拿起了一本冊子,將它打開,展示在眾人的面前。卻見這本小冊子上貼滿了密密麻麻的發票,像是一本精緻的賬簿一般。

    “接下來,是原告出具的證據二至證據二十三,共二十二份發票和收據。其中第一份發票,是原告五年前在九州島拍賣會上,競得《東土巡遊遣唐記》藏本,相關拍賣行出具的收據。第二份至第十七份發票,是原告來往於東洋各處檔案館、圖書館附近的酒店住宿記錄。第十八份至第二十二份發票,是原告目前找得到的相關交通費用支出。”

    “以上證據可以證明。原告五年前即著手開始《東土巡遊遣唐記》的點校工作。相關點校工作除了有電腦文檔創建的電子記錄作為證明外,還有相關的發票記錄可以證明原告往返於東洋各地收集《東土巡遊遣唐記》的各個底本。”

    “以上證據互相印證,可以證實原告的點校整理工作真實存在。”

    話音落下,宮川坐回在了座位之上。

    這出示的第一組證據,環環相扣。

    既有電子公證記錄,又有發票印證。

    整理得井井有條,看起來幾無可辯駁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