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指認

    “下面,我將對被告出示的t628307號地界復丈圖,發表質證意見。”北原的聲音迴響在法庭之內。

    法庭調查來到了關鍵的環節。古美門出示的的t628307號地界復丈圖,由土地登記所的測繪大隊製作於二十三年前,其結論顯示將軍大酒店擬建造的三十七根立柱均落在其地界之內,是酒店方進行施工的重要依據。這份文件也將決定赤木酒店集團是否具有成立侵權行為的主觀要件。

    原告席那邊,北原彷彿閒庭漫步般的身影卻散發出一種極其強大的壓迫感。真知子坐在位置上,她方才目睹了這位男律師是如何對古美門提出的測繪技術提出質證的。縱然她只是坐在旁邊,那一句句凌厲的進攻,猶如暴風雨般傾瀉而出,卻也令她為之膽寒。

    北原舉著地界復丈圖的複印件,伸手指向了地界圖中的一欄表格。這欄表格的名稱是地籍測量依據,欄內有著用黑色圓珠筆寫下的歪歪扭扭的幾個字,像是放於手掌上,在沒有任何支撐的硬物下直接書寫而成。

    這一欄的地籍測量依據寫著七個大字:“現使用人之指界。”

    “裁判長。”北原展示著這一欄表格,嘴角微微上翹,“按照法律規定,地籍測量的依據選擇,必須遵從一定的順序展開。根據土地法,地籍測量的依據選擇順序為,第一,土地所有人自行確立界標。第二、鄰地界址。第三、現使用人之指界。第四、參照舊地籍圖。第五,地方習慣。”

    “換句話說,在具體展開地界測量時,測繪大隊並非憑空過來,直接進行土地丈量。按照法律要求,土地所有人需要先行在現場確立界標。隨後測繪大隊在這些界標的基礎上,再展開土地丈量。”

    “如果土地所有人沒有在規定期限內自行確立界標,那麼測繪大隊則需要參考鄰地界址進行測繪。再沒有鄰地界址的情況下,則土地使用人進行現場指界,測繪大隊在指界的基礎進行測繪。若以上均沒有,測繪大隊的土地丈量則需參考舊地籍圖和地方習慣,進行定界。”

    北原抽出了地界復丈圖後面的幾張a4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