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宅 作品

第199章 報請管轄(二合一)

    午九點,東京都千代田區霞關1-1-4號,東京高等裁判所,

    千代田區是這座海灣城市的三大核心區域之一,其北部毗鄰著不遠處的皇居宮殿。在這塊區域內,核心的建築群並非那一座座高聳入雲的商業寫字樓,又或者那一個又一個的休閒購物廣場。這塊區域匯聚著大量政治、行政、司法機構的辦公地。霞關1-1-4號所佇立著的帶有一排排藍色玻璃的灰白色大樓,便是東京高等裁判所。在東京高等裁判所周圍環繞的建築物,就有警視廳、法務省、農林水產省、外務省等多家國政機構。

    江田法官站在高等裁判所的巍峨大樓面前,縱然他已身為裁判官,但仍舊能夠感受到面前這座大樓散發出來的威嚴和力量感。而且這種威嚴之感,又會被周圍國政機構的辦公大樓再一次加強。今天,是江田法官調入東京高等裁判所的第一天,也是他正式來上班報到的第一天,在微微深呼吸一口氣後,江田法官便走入大樓內,接受了安檢。

    一位早已在樓下恭候著的行政女秘書,見到江田的身影便立刻上前,領著他前去報到。穿過前面的公眾辦事大廳,隨後再邁上臺階,來到三樓,經過一間間法庭,來到一個頗有些隱蔽的電梯面前,按下了按鈕。

    女秘書轉過頭來,面上露出有些道歉的神色,“江田法官。抱歉,因為你這邊還沒有正式報到,所以還只能從公眾通道進來。等正式完成手續之後,我會再帶你熟悉法官通道。”

    “不打緊。”江田法官微微笑道。

    在公眾通道上,時不時就能看見東京內一些知名的大律師身影,還有一些穿著極具精英感的公眾人士出現,望之便知肯定是大型企業的管理層。這裡便是東京高等裁判所,是東京都的大案、要案的審理之地,是東京都內唯一個裝有金屬探測器的裁判所。江田法官的內心也已經有些隱隱激盪起來。

    自己在三十來歲的年紀,便能有幸到東京高等裁判所工作,這實在是屬於自己的一個榮耀。

    “叮”的一聲,電梯門打開,隨著電梯來到17層,行政秘書領著江田法官不斷向前走去,其中經過了不少間辦公室,卻見裡面都是空無一人。直到來到了第八間辦公室,行政秘書停了下來,回頭莞爾一笑道,“江田法官,已經到了。”

    卻見這間辦公室內,同樣也是空無一人。裡面擺著三張桌子,其中一張上面還放著茶杯,隱隱冒著熱氣,只是已經不見座位上的人影。

    行政秘書打開著辦公室的電腦,教著這位新上任的法官,如何使用東京高等裁判所的案件系統。高等裁判所的系統其實與地方裁判所並沒有多大的差別,只是稍稍熟悉了一下,江田便已經感到得心應手,但此時他還是忍不住望了一下辦公室內空蕩蕩的座位,抬起頭來,問道:

    “您好,今天怎麼這麼多座位都是空著的呢?”

    行政秘書聽到江田法官的話,笑了笑,“今天裁判所的民事審判部的法官正在開會討論一起案件的管轄。新宿區地方裁判所上報了一起案件,請求我們這邊行使管轄權。”

    【報請管轄】

    【所謂報請管轄,即是指下級法院將本該由它進行審理的案件,報請上級法院進行管轄。在不同級別的法院之間,往往只有具有重大影響或者涉案金額高的案件才有更高一級的法院進行管轄。絕大部分案件都由最基層的裁判所行使管轄權。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下級法院可以把它管轄的案件報請上級進行管轄】

    聽到行政秘書的話,江田法官倒是小小的吃了一驚。報請管轄在裁判所當中非常的少見。一般來講,地方裁判所並不會輕易地提出報請管轄。首先,高等裁判所就不會輕易地同意報請管轄。如果地方裁判所可以隨意提出報請,那麼則意味著級別管轄制度形同虛設。再其次,上訴制度的存在,也使得地方裁判所沒有必要去報請管轄。一審判決之後,當事人不服判進行上訴,案件自然就會移交到上級法院。因此,報請管轄在司法實踐之中,極少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