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宅 作品

第114章 最終之戰(中)壓力集團

    這十一個男子剛走上臺階,臺下的閃光燈就不斷響起。從左起至右,這十一個西服男子分別是:

    神野高速董事長神野一郎、長友高速董事長巖澤幸史、赤澤高速董事長西川長景、藤澤高速董事長藤澤惠太、那須高速董事長那須勝裡、植田高速董事長植田泰弘、宮島高速董事長高木雅信、松島高速董事長今村橫久、今野高速董事長新保和雄、白鳥高速董事長白鳥重政。

    十一家高速公路公司的聯合記者會正式開始。

    神野高速董事長神野一郎入座之後,隨即起立,手中拿著一張講稿,面對整個大廳內的烏泱泱的記者,咳嗽一聲,正色道:“近日。我們關注到有人對高速公路公司就路面養護義務問題提起了訴訟。且該等訴訟引發後續高達萬人的集團訴訟。”

    “鑑於該案影響之重大,會對高速公路公司養護義務履行的判定,造成極其深遠的影響。據此,高速公路從業者,不得不就本案相關問題,做出說明,以供司法機關明察。”

    “下面,我等十一家高速公路公司就寺井訴川本高速一案聯合發表聲明如下。”

    整整十一家高速公路公司將發佈寺井一案發布聯合聲明,這幾乎是東洋前所未有的事情。宴會廳內的幾十臺攝像機全部對準神野,將他的講話內容,實時傳輸到東洋各地的電視臺畫面之上。

    “我等高速公路公司,願負擔社會責任,努力前行。對於高速公路公司擁有的經營性道路,我們願意就路面雜物未清理而導致事故的不幸情況,負擔賠償責任。這是我們企業應當承擔的責任。”

    “然而,寺井訴川本高速一案中,涉案公路仍系八王子市政廳所有。如果司法機關判定,我們高速公路公司必須就市政廳所有的還貸收費公路,仍然承擔養護義務未及時履行的責任,則此項責任判定對我們而言,過於沉重。

    “涉案有關道路的養護義務主體應為八王子市政廳,而非高速公路公司。若法院判決仍由高速公路公司承擔還貸收費公路的養護義務,則我等高速公司在未來的投資意願必然受挫,不願再同各地市政廳合資修建高速公路。”

    “同時,我們還想提起公眾注意。道路上大部分灑落物系來自於貨車司機。路面雜物出現的最終責任承擔者,應當是這些違規載貨的司機。我們懇請輿論不僅需關注道路雜物的清理問題,更需關注到其根源是公路貨物運輸的違規超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