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狐夢夢 作品

第七百零八章.林忠義(4)

    石青青則完全就是沒事除去逛一逛,反正家裡也不太缺錢,何必把自己搞的這麼累。一晃,女兒已經上高中啦,也到了叛逆期,有點不是太聽話。

    只是通過這些年的慘痛教訓,三小隻有一個共識,爸爸可以生氣,媽媽也可以生氣,但是跟她們沒啥血緣的小姑,那是絕對不能生氣,而且還絕對不能喝酒,否則那是真下死手,往死裡打啊。

    她們永遠記得小姑事後,給他們的解釋:熊孩子,打死一個少一個,大不了再生。

    他們很想哭,不是就偷偷說了她了她兩句壞話,故意弄壞她的衣服,至於打死再生嗎?要不是自家老爹回來的及時,他們絕對不是一個月下不來床,可以了賬的。

    從那之後,小紙條就被貼到他們床上,時刻提醒著他們,不乖會被打死的。更叫他們無語的是,他們看到過,小姑手裡有符,能讓血裡呼啦的人瞬間變沒事。

    所以他們的小腦瓜裡,自動補充了經典牧師打架方式,把你折磨到殘血,然後一張符把你原地滿血復活,再把你抽成殘血,再拉血,再打,在拉。

    想到這樣的場面,幾個小傢伙就更乖了,所以就算到叛逆期,她們有什麼想法還是先跟青青報備一下的,這樣就算自家老爹不幹,也有小姑出來頂著。

    青青平時還是蠻疼三小隻的,更何況,三小隻真沒膽子在她的面前作死。這補欣欣就跑來告訴她,她喜歡上一個男生,希望跟男生交往。

    青青點頭,在欣欣的身上留下一張護身符,隨後寫:交朋友可以,一起睡覺不可以,除非你想給那個小子收屍,我給你這個符,如果那個男孩敢對你做出超親密身體接觸的話,他就會猝死哦。

    欣欣聽了就像往下摘,可是,居然摘不下來啦。晚飯的時候,青青拿出一個牌子上面寫著:欣欣交男朋友啦,我在她身上下了個符,那個男人敢做牽手之外的私密接觸,暴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