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木子 作品

第八百六十二章 意外

    牽扯到自己媳婦兒,李楚一時之間有些失了分寸,好在他反應的還算快。

    說話間他就把這封舉報信又放回了桌子上。

    “該怎麼查就怎麼查,剛好從明天開始我去開會,如果有必要的話,等會議結束後,我會先回總部那邊的辦公室辦公。”

    李楚對自己媳婦兒那是百分之一千的放心,根本就不相信她會犯任何錯誤。

    甚至可以說,哪怕是他自己犯錯了,丁秋楠都不可能會犯錯。

    她是那種連醫院一片紙都不會往回拿的人。

    因為根本就不需要,家裡什麼都有,又不缺錢,又不缺物的,佔那點小便宜幹嘛。

    他之所以要這麼表態,就是想體現一下自己的高姿態而已。

    高政委笑著擺了擺手:“老李你別太敏感,給你看這封舉報信沒有別的意思,總部領導那邊也好,我這裡也好,我們根本就不相信丁秋楠同志會犯這麼離譜的錯誤。

    這是一封匿名舉報信,咱們得制度你也知道,對於這種匿名的舉報,舉報者如果沒有提供翔實可靠的證據,都是不予理睬的。”

    這個確實,如果無論什麼都要查的話,一是監察部門的同志可能得忙死,二是同志們還要不要正常工作,整天提防小人就行了,幹工作哪有不得罪人的。

    所以,監察部門碰到這種匿名舉報信,只要沒有提供證據,或者沒有明確列舉,被舉報人犯罪或犯錯的詳細時間地址事件的,一概不予理會。

    但如果是實名舉報那就不一樣了,那個是必須調查清楚的。

    像上次那個郭向陽舉報李楚,人家那就是實名舉報,上邊是必須調查的。

    只不過他沒想到最後把自己給弄進去了。

    “看一下吧老李,看看你能不能看出來是誰寫的,這也是上邊領導的意思。”

    這下李楚就不好拿喬了,他只能再次把那封信拿了起來。

    信的內容十分簡單,但也很出乎李楚的意料之外,也難怪不管是上級還是高政委這裡,對這封信的內容根本就不在乎,反而是在乎寫信的那個人。

    信裡舉報丁秋楠就一件事,那就是公車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