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沖啊衝 作品

第一百一十九章 混元御統

    在公孫修命賈範起草的詔書中,全稱為《混元御統詔》中,一共贅述三件為政舉措:

    其一,不管是漢人或者高句麗人,皆為燕國百姓,今後要試著講漢語、著漢人衣冠,地方縣諸官吏設置漢學府授課,教導漢語、督查衣襟,完備高句麗人的漢化,不可疏忽,一視同仁。若有欺凌百姓、挑動事端胡漢對立者,法皆斬不赦。

    其二:為鼓勵生育,男子年二十,女子年十七,需及時安排婚配嫁娶,按年齡嫁娶者可免一人稅,生一胎官府賜二壺酒,生二胎官府賜予一頭母豬,生三胎則可賜予一頭耕牛。若女子十七未嫁之,鄉里親朋皆有責任為其張羅,或出資或出力,早日嫁出去,早結良緣。

    各地縣官每年以縣中人口、獨身男女為審計,每一年審核一遍嫁娶數量,每三年統計一次人口增減。若業績達標者,有升遷之望,若無業績達標,或排在末端,則處罰之。弄虛作假安排男女假婚虛報隱瞞者,罷其官,永不錄用,情節嚴重者問斬。

    其三:胡漢通婚,若漢人男子娶高句麗女人,或者高句麗男子娶漢人女子,可賞賜酒三壺、絹八尺、賜米一石,並免一年徭役,二年稅。

    此三大措施,合稱為《混元御統詔》,下放到遼東郡、玄菟郡、帶方郡、樂浪郡,由地方長官即日執行,不可怠慢。

    各地方長官瞧見燕王這樣的政策,便是曾經尸位素餐的小官小吏都急忙爬起來四處走動,挨家挨戶的普查單身男女人口數量,宣揚燕王頒佈的良政。又令諸民各自說媒提親,家中有小女兒未嫁、大齡青年者都得趕緊的選黃道吉日了,燕王頒佈的可是良政,利國利民。

    公孫修可將“父母官”三字發揮到極致,各地官吏如同又當爹又當媽,為了自身的官職,不得不施展渾身解數,為了治下未婚的適婚女子奔走相告,尋找婆家,反正就應當嫁出去,別影響本官的仕途。

    不出一月,民間自發的組成了高效率、成建制的大型媒婆聚集地,便好似後世的婚姻介紹所無二致。畢竟古代那是無媒不成婚,《詩經·衛風·氓》中所說“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即指此。

    在傳統的中國神話中,女媧是最早的媒人,因此公孫修聽聞此事後給予支持,並把這一說媒提親的民間團體稱之為“女媧祠”,男女兩家父母的見面會則稱為鵲橋引,待適齡男女成婚後,媒氏收得禮金,三方皆喜。

    王宮內,公孫修望著西北長天,心中頗為得意,詢問身旁的賈範道:“若依此推算,三十年內可增加多少百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