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 作品

第十章、這踏馬才八歲

    同年,他的父母生了一對龍鳳胎。

    十一歲。

    嶽不群見識了這個世界的江湖,世上有八大豪傑,三大宗師,位列巔峰,俯視世間。

    武道有三境,天地人。

    天境高高,不在人間,為世人追索之境,只聞傳說,不見人得。

    地境渺渺,有成者少,化凡為神,可呼喝風雨,若神仙中人。

    人境泛泛,拳腳通身,刀劍佐側,看似瀟灑,卻在苦海。

    十二歲。

    嶽不群終日打雁,終被雁啄。

    惹了個惹不得的邪法高人,被邪法高人掠去,終日折磨,試驗武功。

    十三歲。

    ……

    嶽不群將記憶回顧,心下多有慼慼,更多的是惱恨。

    想他縱橫江湖數十載,幾番征戰,在那人手中竟無一點還手之力,一身的武功在那人眼中也跟稚童玩耍,輕易就能破了。

    而後身軀也被其壞成現在這幅模樣。

    回憶著那一幅幅被折磨的畫面,他幾欲做狂。

    “我定要將此獠千刀萬剮!!”嶽不群恨恨道。

    只是,以他如今的實力怕是鬥不過這人,因為這人的實力怕是達到了這方世界的地境

    而地境應當為煉生“陰神”之境。

    “陰神”與“假神”只差了一個字,但兩者之間的差距卻是天差地別。

    “假神”借天地自然之勢,而“陰神”卻奪天地自然之勢,為己用。

    嶽不群只能起微風,吹毫毛細雨,而那人卻能輕鬆拿來一場風雨,吹倒旗杆,積雨成潭。

    所以嶽不群也只有煉生了“陰神”後,才有資格與這人一斗。

    至於他為何會放了嶽不群,只因嶽不群無甚價值了,都被他弄得“痴呆”了,所以他就將嶽不群隨意拋棄掉,也不殺死,任其自生自滅,或者說就沒有在意過嶽不群這個“螻蟻”。

    另外,嶽不群先前所發現的那座村子,並非他所為,而是另外一個邪道中人所做。

    這人也尤為出名。

    血魔。

    也是個地境人物。

    早年得過惡疾,若不吸取生靈鮮血便會頭痛欲裂。

    而老天不公,竟讓這個人之大賊煉神有成,練就“陰神”。

    後來,創下一門血陀神刀,善於操弄鮮血,自鮮血中汲取元氣,化為己用。

    “以後也必殺之。”

    嶽不群本就嫉惡如仇,如今對這方世界的那些邪道魔頭更是仇視至極。

    這些魔頭有一個算一個,都比大明魔教的魔頭還要兇惡,且都掌握著強大的力量,為禍著人間。

    平復一下心情。

    嶽不群終於迎來了人聲。

    前頭的村子熱鬧起來了。

    終於有人發現了他。

    他這麼龐大的體型,在這些村民眼中,想來就是個怪物吧。

    但嶽不群自有“假神”在身,和煦的模樣總會讓人覺得他憨直可愛,並非外貌兇惡,內裡兇狠之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