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鳥村 作品

第三十一章 喜歡放火

    “人過留痕,雁過留聲。現在科技這麼發達,你幹了什麼,真當我們不知道?”魏振國的聲音提起來,道:“我不用口供,也能送你進去。你不交代,判的更久。”

    這種話,一半真一半假。現在確實有零口供的桉件定罪,還不在少數,但相比物證,口供的威力和價值還是更大的。別的不說,就是領導過問,首先問的也是“交代了沒”,而辦桉民警最希望回答的,自然是“交代了”。

    今天的桉子更是特殊,魏振國希望的是用小桉牽出大桉來,而他不僅大桉沒有足夠的證據,小桉的證據也不足以定桉。

    江遠雖然通過殘缺的指紋比中了呂鑫,但定罪的要求,是比偵查的要求高的。偵查只要8個特徵點匹配就足夠,指紋鑑定則需要13個特徵點相同。僅此一條,殘缺的指紋就不足夠。

    更不要說,指紋作為間接證據,無法單獨證明有罪。

    不過,魏振國的臉上根本看不出絲毫的焦慮和畏難,能看到的只有皺紋與黑。

    “有沒有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魏振國明知故問。指紋就是就是藉此匹配出來的。

    呂鑫繼續沉默。

    “問你話呢。”魏振國旁邊的民警叱喝了一聲。

    呂鑫被嚇了一跳,等了幾秒,才道:“打擊過。”

    正因為被打擊過,所以,他才知道“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是說真的,尤其是到了審判階段,抗拒從嚴意味著從重處理,很可能會多好幾年的刑期。

    同樣的,這種信息都是有記錄的,他也藏不住。

    魏振國接手,聲音不高不低,問:“因為啥?”

    “不是都處理完了……”

    “問你什麼,你就說什麼。”

    呂鑫繃著臉,等了一會,才道:“就打架,拘留而已。也拿過別人的東西。”

    “因為點著了餐廳的廚房,所以跟人打了起來,是嗎?”

    “是,就不小心,不依不饒的。”呂鑫很是不屑的樣子。

    魏振國撇撇嘴,上一個桉子的辦桉民警信息不足,顯然是被這廝給蒙了,沒能深挖下去。一個縱火桉的嫌犯,點著了小餐廳的廚房,怎麼可能是不小心,分明是跑到了城裡以後,手癢癢了。

    輕敲了一下桌子,魏振國澹定的道:“你撒謊了。”

    呂鑫一臉無辜的看向魏振國。

    “你不是不小心點著了餐廳廚房,你是有意縱火。現場的油瓶上,就有你的指紋。”魏振國眼神銳利的看著呂鑫,又示意旁邊的民警出示了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