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九司制度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裡,張碩除了偶爾去武器作坊一趟外,其餘時間都在與王安石、高力士兩人,在御書房中,討論變法一事。

    這次變法的主要內容,就是是張碩借鑑古代歷史上的三公九卿制度和三省六部制後,自定義的一個符合乾國當前情況的九司制度,最高官職暫設為司長!

    王安石與高力士兩人在詳細瞭解了張碩的構想後,便表示了贊同的看法,三人沿著九司制度,定義了人員任命、官位品階、官員俸祿及以後發展的方向。這將會成為一次影響乾國未來的重要變法。

    首先是九司司長的任命:

    設刑律司,主管全國的刑罰政令和案件審核,由原士師趙磊(政13、智力8)擔任刑律司司長;

    設營造司,主管國內大小工程營造,並暫管各處器械製造,由原司空陳文(政14、智15)擔任營造司司長;

    設兵部司,主管士兵徵募、武官選用、除授、考核、升遷、敘功、核過、撫卹,以及統計並管轄軍籍事務,暫管各處軍事機密文書,由原司馬李飛(政13、智16)擔任兵役司司長;

    設戶籍司,主管全國除軍籍以外所有人口的戶籍統計和保管,由原司徒司馬臺(政11、智15)擔任戶籍司司長。

    設宗正司;主管國內大小祭祀並暫管外交往來事宜,由原宗伯吳麟(政10、智16)擔任宗正司司長;

    設提刑司,主管刑獄案件審理和法令審核,直接向國君負責,由王安禮(政68、智75)擔任提刑司司長。

    設農業司,主管全國農桑水利、土地牲畜等事務,由王安國(政59、智70)擔任農業司司長。

    設度支司,主管全國財政賦稅,錢糧用度及經濟政策擬定。由謝尚(政80、智力88)擔任度支司司長;

    設吏治司,主管文官的人事升遷、考授及俸祿等級、文官出籍入籍、處分議敘等事務。由王安石擔任吏治司司長。

    除以上的九司外,張碩還在內朝設司禮監,以高力士為司禮監秉筆太監,負責協助批改審核奏章及內廷庶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