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一章 錢到手

    人沒有集團股份?

    要是真找理由的話,當然有。人家林赫林珉兩個人都在集團工作,還都是集團公司的高管,手裡有集團的股份很合理。

    林一沒在金石集團工作過一天,沒有集團的股份也很合理。

    但林一不跟他們講這個,他對林賢浩就一句話:“我跟大哥二哥都是您的兒子,您不能厚此薄彼,股份我可以不要,但錢您得給,我現在創業用的著。”

    對此,林賢浩不管是真的還是裝的,反正沒給林一好臉色。

    看林一又惹得林賢浩不高興了,林赫跟林珉表面上讓林一少說兩句,勸林賢浩別生氣,實際心裡可開心了。

    他們是恨不得林賢浩當場就把林一趕走才好呢。

    至於林一要錢不要股份這件事,說實話他們很支持,特別希望林賢浩趕緊把錢給林一。

    別小瞧了那0.05%的股份,他們手裡的股份不同於股市裡的那種股份,金石集團的股份分兩種,一種叫優先股,這種股份只有分紅權,沒有對公司政策的投票權;還有一種股份叫普通股,這種股份既有分紅權,又有投票權。

    而林家父子手裡的股份恰好就是普通股,林賢浩手裡只有金石集團一成多的股份,卻掌握了集團超七成的投票權,這樣他才能牢牢的把金石集團掌握在自己手裡。

    林一要是也拿到公司0.05%,那他可就是有投票權的股東了,到時候必然會去插手集團的具體事務,這是林赫林珉兩人不願意看到的。

    至於林一拿錢去做投資,這太好了,別看林一把rs公司搞的風生水起的,可他們根本沒把這件事放心上。

    林一折騰了兩三個月,rs的市值也超不過三千億韓幣。

    他們覺得林一就是把娛樂公司折騰出花來,那公司的市值也超不過一萬億韓幣,因為南朝鮮到目前為止還沒出現過市值達到一萬億的娛樂公司。

    就算林一把rs的市值折騰到一萬億韓幣了,那跟他們手裡的金石電子手機和半導體部門比起來也

    是九牛一毛。

    既然這樣,那就隨便林一去折騰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