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Tara

    到那又怎麼樣?有誰願意為了幾個愛豆去得罪上面那些人呢?

    誒!以前沒有,現在有了!

    林一就願意。

    當然,除了正義感爆發之外,他也有他的目的。

    他要接手金石集團,就得掙錢,讓林賢浩看到他的能力。

    可光靠寫劇本能掙多少錢?這次的《月之酒店》就算是收視率爆表,他最多也只能掙40億韓幣,還是稅前。

    40億韓幣,對於穿越之前的林一來說確實是一筆巨鉅款,可對於一家財閥來說,別說40億韓幣,就算是400億韓幣,也沒有什麼了不起的。

    劇本只能幫他撈到第一桶金,真想掙錢,還是得創業,開公司。

    開什麼公司呢?

    目前來說,林一的最佳選項就是開一家娛樂公司。

    本身編劇就是娛樂圈的一員,將來他開一家娛樂公司也說的通,不會引起他那倆“哥哥”的注意。

    甚至,以原身的品性來說,林家老大跟老二隻會覺得林一開娛樂公司是為了方便睡女人。

    等娛樂公司發展起來了,他有本錢了,也有你定的根基了,就可以考慮進軍別的行業了。

    可開娛樂公司也不是一時半會兒就能開起來的,就算他有錢了,也得有資源才行,其他的資源還好說,藝人不可能憑空冒出來吧?

    自己培養藝人的話,那得等到猴年馬月去?

    tara簡直就是老天爺給他準備的藝人。

    她們老闆不敢得罪的人,林一敢,她們老闆不能幫她們平反,林一能。

    最重要的是,人氣大跌的tara現在根本不值錢,可她們作為女團的黃金時期又沒有過去,林一隻要花點錢把她們買過來,再幫她們平反。

    然後就可以著手撈錢了。

    不過還是有問題。問題就是,他想買,人家也得賣才行啊……

    “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