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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沈飛真要被打臉了?【跪求鮮花打賞評價票】

    面對詢問,何大媽直接點開免提,然後面對面說道:“兒啊,媽要你幫個忙。”

    “什麼忙啊?”何大媽的兒子有些不解,但當兒子的怎麼會拒絕老媽的請求。

    何大媽沒有囉嗦,直接詢問道:“媽就是想問你,你能不能找到別的律所信息啊?”

    “可以啊,只要你將對方名字和身份證號告訴我就可以了。”對面沒多想,直接回答道。

    “這、媽沒有他的信息,但知道他說是在國貿大廈上班,說是律所的律師。”

    聽到要提供信息,何大媽只能無奈提供知道的信息。

    “國貿大廈?還是律師?這應該不可能!”何大媽兒子裡面回答,“國貿大廈是轉為金融業和貿易業提供的寫字樓,都是政府批發,律所屬於私營公司,這不可能有律所開設在國貿大廈。”

    聽到來自兒子頗為“專業”的答案。

    何大媽等人嘴角止不住的上揚,因為他們覺得,就憑這句話大概便可斷定沈飛是在吹牛!

    不過,何大媽覺得,沈飛說自己是律師,還有可能是別的垃圾公司的法務。

    於是抱著拆穿對方把戲的目的,她又接著問道:“兒子,如果我給你看他的長相的話,你能不能查到他是哪個公司的律師??”

    “這、可以倒是可以……”

    何大媽兒子語氣遲疑起來,因為他明白,私下查個人信息是侵犯個人隱私,屬於違法行為。

    但想到雖然違法,可並不犯罪,還能幫母親解決一個麻煩,所以也就是點頭答應了。

    這個時候,何大媽的好友,另一個大媽拿著手機朝沈飛拍照。

    可讓所有人沒想到的是,沈飛非但沒有躲開,反而面帶微笑,大大方方的讓對方拍照。

    拍完後。

    這個大媽就發給了何大媽的兒子。

    私底下查別人信息,還在公開場所查詢,這屬於侵害他人個人隱私,屬於違法行為。

    而何大媽自然不知道這些。

    至於他兒子雖然知道,但想到只是並用他人信息查詢一下,並不屬於法律規定的情節嚴重。

    而他們律師收集證據時,也會用到查詢他人信息。

    所以,他也不覺得這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而直播間聽過沈飛普法的水友們則立馬破口大罵起來。

    “臥槽!真的噁心啊!身為律師知法犯法!!”

    “這就是紅圈所律師嗎?職業素養真的不行啊!”

    “牛逼,真夠社會!!”

    “哈哈哈,可惜的是,何大媽的兒子不知道沈飛也是律師,而且還是眼裡容不得沙子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