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發大財 作品

第二十二章: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跪求鮮花打賞評價票】

    在沈飛說完後,夏薇薇終於破防了。

    她瞬間急了。

    像她這種女人就這樣。

    雖然剛才還不斷的抱怨黃凱沒什麼本事,這裡不好那裡不好的,還拿什麼財產權當什麼抨擊手段。

    但是,那也只不過是為了威脅黃凱罷了,希望他能繼續像頭任勞任怨的牛一般工作,為她歲月靜好的生活買單罷了。

    她沒有想過離婚,最起碼也要等黃凱將孩子養到成年後,才有可能厲害,亦或是殷浩鐘有能力靠股票賺到大錢才會選擇和黃凱離婚。

    不然的話,她哪裡有錢揮霍,到處隨心所欲的浪啊?

    在她眼裡,和黃凱結婚雖然不大滿意,但也算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自然不願錯過這個店了,否則還上哪裡去找呢?

    可當沈飛說完兩條法文後,她忽然察覺對方的意思是,不僅要淨身出戶,甚至還要付一筆不少的賠償金。

    這更不可能讓她接受了。

    為此,沈飛這一番話,直接讓她緊張起來。

    而沈飛聽完後,卻是直接搖了搖頭。

    這個時候知道自己是法學生了?

    之前違法亂紀時,怎麼把法律知識全都忘的一乾二淨了?

    顯然是將自己利益凌駕法律之上啊!

    知道對方的動機,沈飛怎麼會被她的話給唬住。

    於是乎,接著說道:

    “第一,婚內出軌,雖說只是違反夫妻義務,不構成犯罪,但是故意隱瞞丈夫孩子不是親生的事實,這種行為在法律裡面叫做欺詐性撫養,已經屬於犯法行為。”

    “而眼下孩子都生下來了,證據坐實,淨身出戶不解釋!”

    “第二,非法處置婚內財產,在婚姻期間,和情人殷浩鐘有多次財產往來,同樣違背了婚姻法的夫妻共同義務。”

    “同時,因為那筆轉賬,殷浩鐘的行為也屬於違法犯罪,誘騙已婚人士為其投資不正當財產!”

    “第三,你和殷浩鍾兩人行為,構成了財產欺詐!以欺騙、隱瞞的形式,轉移對方的財產,此為欺詐奪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