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冰 作品

第10170章 明月何時照我還(結局)

    2012年的3月21日,震驚諸夏的商船劫殺案在邊境雲省a市的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主犯尼康、扎拉波一審被判死刑,其餘涉案人員被判無期徒刑,駘國的九名軍方人員被引渡諸夏,罪行嚴重的也要被審判死刑。

    專案組人員的確是在受害同胞遇難的百天之內抓到了主犯尼康和一干涉案人等。

    但是從證據鍊形成、案情審理、人員審判到最終的庭審判決,還是經歷了一段不短的日子。

    你後悔嗎?

    尼康已經沒了之前那副囂張的霸氣,在看守所的這些日子裡憔悴了不少,被問到問題時,用已經有些熟練的漢語回答道:

    後悔啊。我最後悔的事情,就是不該招惹諸夏人。也許我好好地做我的毒品生意,都不至於落到這個下場...

    尼康臉上帶著苦笑,一臉鬍子拉碴,但面對著記者的鏡頭,還是想要爭取寬大處理:

    我認識到錯誤了,請求寬大處理,我後悔,但我罪不至死啊!

    *

    談不上什麼後不後悔,反正就算我再後悔,人也已經回不來了。我尊重他的職業,所以尊重他的每一個選擇。

    由於路途遙遠,犧牲警察的屍體最終選擇了就地舉辦悼念儀式,就近火化。

    別雨恆給高中同學安然帶回來的,是裝著陳暉生的一個小盒子,和一張被血染紅的照片。

    那張照片被放在胸兜裡,當血流過的時候,也是被浸染最嚴重的地方。

    上面的人像已經模糊不清了,只能依稀辨別出是兩個人影,互相依偎在一起,他們之間的距離被血跡模糊了界限。

    看起來彷彿已經彼此融合在了一起。

    安然正在古玩店裡修著剛淘回來的古董,看著別雨恆進來的時候臉上還帶著恬淡的笑意。

    下一秒,笑就凝在了臉上,那件花了大價錢淘來的古董,被碰到地上摔了個粉碎。

    已經沒有再修復的必要了。

    陳暉生早年就沒了父母,因此他所剩不多的遺物只能送到安然這裡。

    安然捏著那張照片的一角,眼角的淚斷了線般滑落,讓視線變得更加模糊。

    為了看得再清楚一點,安然只能止不住地拿手去擦,但眼淚還是越抹越多。

    安然想轉移自己的注意力,強忍著不去看那張照片,想要將地上的狼藉收拾乾淨。

    可是陶器已經摔得粉碎,她拿手一片片地去撿,想要將它們再次拼起來。

    別雨恆手裡的那個小盒子,她一直沒有伸手去接。

    白皙的手正忙著在地上摸索,撿起一塊又一塊暗灰色的陶片。

    中指上一枚小小的銀戒指反著亮光。

    上面沒有鑲什麼鑽,只是刻了幾個字母。

    只是剛到她的手上不久。

    算起來,也就兩個多月。

    *

    別雨恆問安然這個問題,其實也想問問自己。

    選擇做這一行,又找了個同行的男朋友,最終又一個人形單影隻地回來。

    她自己,後悔嗎?

    好像確實是後悔的。

    後悔她沒有和寧墨分到一個小隊,也後悔最後的時候沒有陪在寧墨身邊,更後悔他們明明談戀愛的日子不短,彼此陪伴的日子卻屈指可數。

    一個週末又一個週末的加班,一天又一天的隱瞞,別雨恆沒有其他的選擇。

    好不容易可以堂堂正正站在男朋友的對面,結果不過那短短的時間。

    *

    你後悔嗎?

    接到寧峰電話的時候,寧母正在家裡織毛衣。

    之前寧墨去的時候她才剛織好袖子,現在兩個月過去,整個毛衣只差將袖子和主體縫起來了。

    土豆臥在寧母腳邊,電視機裡永遠在放著廣告,櫥櫃裡的麥片和芝麻糊已經吃完了,空蕩蕩的罐頭瓶子被寧母拿來裝了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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