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策 作品

第32章:破解

    可是電話沒人接,半晌後也不見他回消息。

    也就是說這個方法多半是行不通了。

    於是我開始四下找東西,打算按照剛才那幾個方法逐一去試。

    可看了一圈後,地上卻連石頭都找不到一個。剛才一路上我留記號的時候還找了好幾個,但現在好像四下什麼東西都沒了,只有我旁邊的路燈,和那些影影綽綽的建築。

    看了看路燈柱子,我上去就是一腳。

    這路燈柱子自然不會有什麼大的聲響,這一下非但沒起到什麼作用,還把我腳搞得生疼。

    放棄第一種方法後,第二種我也只能直接跳過,要是有童子尿,我也不至於等到現在。

    第三種,火。

    說來也巧,平日裡雖然我不怎麼抽菸,但因為工作關係,我習慣性的會在身上帶煙和火,可在局裡招待所換了衣服後,我身上連打火機都沒有一個。所以,我也沒辦法點火。

    而且就算有打火機,我現在能燒的東西恐怕只有我的衣服褲子。

    至於汙言穢語……說直接點兒就是罵人。罵人我不在行,可沒吃過豬肉我也見過豬跑,深吸一口氣,扯開嗓子我就大聲開始叫嘛起來,這一吼就是五六分鐘,罵到後來連我都覺得自己像個傻叉,可這街道四周仍舊什麼動靜也沒有。

    停下來喘了幾口氣,我心想我這傻叉樣子還好沒人看到,要不然這臉就丟大了。

    至於指尖血……

    其實之前我之所以罵那麼久罵那麼大聲,多半的原因是潛意識裡我不想用到後面的方法,之前在那處地宮裡我把自己舌尖給咬破了到現在都還疼,咬手指肯定也很疼,畢竟有句話叫十指連心。

    但現在我已經沒有別的選擇,只能把食指伸進口中就咬了一口,舌尖頓時就傳來一陣腥味。我立即用力去擠壓手指,然後把血往四處甩出去。

    這樣來回至少十多次後,我之間已經很難再擠出血珠,如果要繼續,要麼我另外咬一根手指,要麼再咬食指,把傷口咬大些。

    可搞了這麼久四周還是沒什麼變化,幾乎可以證明這個方法也沒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