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月 作品

第163章 所以你坐牢去吧!!!

    隨著顧寧這一句話話落。

    顧瑤臉色煞白一片,被掐著的下巴,火辣辣的疼,讓她產生理性淚水,天然弱勢了幾分,“姐姐,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懷錶是她最後的翻身路,她是不可能還給顧寧。

    那是屬於她的!!

    顧寧的力氣加大了三分,只見她手指按壓的地方,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烏黑青紫了下來,可是她像是沒看見一樣,“你是真的不知道嗎?”

    在顧瑤再次要開口的時候,顧寧突然用食指比了一個噓的動作,語氣極為冷靜:

    “按照我國刑法第二百十四六條,數額較大的盜竊偷竊犯罪,將會處以三年一下有期徒刑。但是若數額較大,將會處於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處罰賠償金,責令歸還其偷盜物品。”

    “懷錶是用金子打造而成的,淨重36克,按照市面價格,將在五百到八百之間,按照你現在的偷竊金額,足夠讓你坐牢十年,顧瑤你今年十八歲,坐牢十年是二十八歲,你想好了嗎?”

    想好了嗎?

    對於顧瑤來說,都是一種極致的煎熬,她滿頭大汗,顆顆汗珠滾落,是著急的。

    她對安家的一切產生了貪念,如果真能拿懷錶認親,那麼這一切就是她的了。

    可是——

    如果不拿出懷錶,顧寧就會送她去坐牢!

    到底要怎麼選擇?

    兩個小人開始劇烈拉扯起來。

    到底是貪念佔了上峰,不會的。

    懷錶她藏的那麼好,顧寧不會發現的。

    對!

    顧寧肯定不會發現的。

    在不斷給自己心裡暗示以後,顧瑤的心稍微定了定,她故作鎮定道,“姐姐,你說的懷錶我是真不知道。”

    顧寧看都沒看她,而是對著葛衛國說,“葛同志,除了下藥害人這一條,我將會以重大偷竊罪狀告顧瑤,麻煩你在緝拿她歸案時,同時審問懷錶的下落。”頓了頓,補充,“我就是人證。”

    這話一落。

    顧瑤猛地睜大眼睛,“不可以!”

    她怎麼能來真的?如果在加上這一條,她這輩子就完蛋了。

    顧寧反問,“為什麼不可以?你既然沒偷,你又在怕什麼?”頓了頓,她猛地欺近,貼在她耳邊輕聲道,“還是說,要我提醒你,放在枕頭外側露出金色鏈條的懷錶,你真的沒有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