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萌軒 作品

第3章 駱士賓不能逍遙法外

    聽到周秉昆的解釋,光明和他的母親這才放下戒備,連忙欣喜的說道,“鄭娟就在屋裡,你請進吧!”

    來到鄭娟的家裡,周秉昆剋制住自己慌亂的心跳聲,走進了她們家,看到了誘人的鄭娟像原劇中一樣,光著腿坐在炕上,“你是誰?”

    聽到鄭娟慌亂的問話,周秉昆連忙解釋說道,“我是塗自強的發小,水自流和駱士賓讓我給你們送生活費!”

    聽到水自流和駱士賓的名字,鄭娟立刻臉色一變,冷聲厲喝說道,“把錢拿走,我不會要他們的臭錢!”

    聽到鄭娟的拒絕,周秉昆只是無奈的嘆了口氣,然後對著門口的光明和他的母親說道,“大娘,還有光明,你們也都進來吧!

    我再和你們做一下詳細的介紹!”

    看著可憐的母子三人,周秉昆有些於心不忍,然後微笑的介紹說道,“我叫周秉昆,是塗自強的發小!

    你們之間的事情,我都知道!

    也知道鄭娟肚子裡的孩子,是駱士賓的!”

    “這是今天水自流和駱士賓讓我帶給你的三十塊錢生活費,還有五塊錢的跑腿費!

    一共是三十五塊錢,都在這裡了!”

    “如果你們拿了這個錢,我每個月的這一天,都會過來給你們送錢!

    如果你們不要這個錢,我建議你們報警,讓警察把駱士賓繩之以法,然後把鄭娟肚子裡的孩子打掉!”

    聽到周秉昆提議鄭娟把孩子打掉,還要報警,鄭娟的母親連忙阻止說道,“阿彌陀佛,罪過罪過!

    我們一家人都是信佛的!

    是不可能打掉孩子的!”

    “大娘,信佛的事情我不懂!

    但是我知道,鄭娟肚子裡的孩子,就是一個孽障!

    如果鄭娟選擇生下這個孩子,並且每個月接受駱士賓的生活費,那麼駱士賓以後,肯定會回來糾纏不休的!”聽到鄭娟母親拒絕的理由,周秉昆真的感覺非常的荒唐。

    “我總是認為做了犯罪的事情,就要受到懲罰!

    駱士賓最好的的下場,就是被抓去槍斃!

    當然是不是報警和是不是接受這些生活費,都是你們的自由!

    我不好太過於干涉!”

    “我給你們一個月的時間考慮!

    下個月的這個時候,我還會來給你們送錢,到時候請你們給我一個答覆!”

    周秉昆說完,就直接離開了鄭娟的家。

    看著周秉昆離開的背影,光明和他的母親這才再次回到了屋裡。

    鄭娟的母親看著呆愣的鄭娟,痛哭流涕的勸說道,“娟啊!不能把這個孩子打掉啊!

    這個周秉昆就是一個四六不懂的混人!

    打掉孩子,是會遭到報應的!”

    一旁的光明,聽到自己母親的痛哭流涕,突然對著母親和姐姐說道,“雖然我看不見,但是我還是感覺這個周秉昆是好人!

    姐,這是你自己的事情,不管你做出什麼決定,我都支持你!”

    ...

    回家的路上,周秉昆心裡很是難受,偏偏越窮的人,卻是越標榜心善,是不是他們窮的只剩下善良了。

    明明知道留下這個孩子,就是鄭娟一生的恥辱和孽障,為什麼偏偏要留下來。

    明眼人都能夠看出來,水自流和駱士賓就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才會每個月給這三十五塊錢的,以後回來糾纏孩子的事情,也是肯定的。

    周秉昆認為,犯錯就要受到應有的懲罰,不能讓犯錯的人渣逍遙法外。

    今天的事情,其實是自己對鄭娟的一次考驗,如果她同意了周秉昆的建議,去公安局報警,並且打掉孩子,周秉昆一定會接受鄭娟,不管以後會面對多大的阻力。

    而如果鄭娟聽從了她母親的勸阻,或者看重每個月的三十五塊錢生活費,就算鄭娟是天仙下凡,周秉昆這輩子也不會和她有任何糾纏!

    最多下個月,自己再送一次生活費,周秉昆就會徹底同駱士賓和鄭娟決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