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碧悠然 作品

第141章 千金歸家 十一 二合一

    於父說到“只多一個”時,忍不住看了一眼楚雲梨。

    說起來,他也沒好到哪兒去,就是比胡兄多了個女兒。如果沒有這個女兒,他沒發現姜氏對庶女的冷淡,對妻子毫不設防的話,說不準現如今還躺在床上頭疼。等他越來越虛弱病逝之後。這於家還不知道會如何呢。

    楚雲梨頷首:“那管事如今手底下鋪子多麼?”

    於父和胡老爺交好,但胡老爺早就沒了,他這些年也忙,只知道那管事不太對……其他的,他也管不著啊。

    說到底,他就算有心相助,也得胡臨安上門來求。否則,他一個外人,怎麼好插手別人家的事?

    不過,他還是派人探望過胡臨安兩回,也好讓那個管事知道,有人在管胡臨安的死活。

    “若不是我派去的人,臨安不一定能活到現在。”

    楚雲梨頷首:“爹是這個世上最善良最聰明的人!”

    於父瞪她一眼:“少在這給我灌**湯。”耽擱了這麼久,什麼事都沒幹成,他重新看向手裡的賬本。

    看了一會兒後,他皺了皺眉,抬眼狐疑地盯著楚雲梨:“新蘭,以前你不是愛聽別人家閒事的人,今日怎麼有興致?”

    楚雲梨頭也不抬,張口就來:“剛好碰見了而已。那胡臨安長得挺好看。”

    於父的臉當時就黑了:“好看不能當飯吃。”

    他有意在女兒走出羅家的陰影后,重新幫女兒另尋良人。但只要想到有個人對女兒比他這個爹對女兒還要親近些,他心頭就不高興。

    “那小子,下次我不借他銀子了。”

    楚雲梨搖頭失笑:“爹,你挺疼愛胡公子的啊。據我所知,你就沒有白借過銀子出去。”

    生意人,手頭的銀子白白放一段時間,那都是虧了本。於父以前借銀出去,都是要和人分盈利的,還得佔足了便宜才肯借。

    今日他就聽了胡臨安的打算,覺得挺靠譜,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分銀子的事就將銀子給了。可見胡家父子在他眼裡是不同的。

    於父又瞪了過來:“我那是看在舊友的份上幫他一把。我自己的孩子還疼不過來呢,哪有空疼別人的?”

    反正,他不高興!

    楚雲梨笑著上前哄了幾句。她很會說話,於父也不是真的惱,很快又喜笑顏開。

    *

    羅大江那院子租了一年,這一年裡他可以住著。但他心裡明白,在這城裡長住,首要得有一家人的花銷。每天睜開眼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衣衫可以穿舊的,但這肚子可不能吃頭天的。

    羅家老兩口第一回來城裡,第一回見識城裡的繁華,也是第一回知道一頓飯能吃掉幾兩銀,這裡的肉菜比鄉下貴了一倍不止。兩人買了兩天的菜,心疼得直抽抽,催著兒子回家。

    回去之前,老兩口有些不甘心,想讓兒子再試一試,看能不能挽回兒媳。

    羅大江這些日子已經試了多次,於新蘭始終不假辭色,他故意在雨中等她,想讓她心軟。結果,那女人就跟沒看到他這個人似的,直接就讓馬車走了。

    漫天的雨幕裡杵著這麼大一個人,除非是瞎子,否則是一定看得見的。偏偏車伕沒停……也就是說,哪怕他淋雨生了重病。於新蘭也還是一點都不心疼。

    這根本就不像是以前將他放在心上的妻子,活脫脫一個陌生人。

    這都是陌生人了,就更指望不上了。

    羅大江擺手道:“不去!要去你們去!”

    如果爹孃有本事能夠勸得於新蘭回心轉意,他也願意回頭和她好好過日子。

    羅家老兩口不是沒勸過,但每次剛靠近府門,護衛就拎著棍棒魚貫而出。他們這把老骨頭,可經不起打。

    萬一沒了命,也忒不划算了。

    老兩口見兒子這樣,滿心恨鐵不成鋼,忍不住輪番勸說。勸了半個時辰,羅大江還是那句話,他不去!

    羅母壓著脾氣:“就再試一次……”

    羅父看兒子倔成這樣,嘆了口氣:“不去就算了,稍後你去找東家把這租金退了,然後把你買來的東西收拾收拾,我跟你娘去找個便宜點的馬車。明兒咱們就啟程吧!”

    羅大江不願回鄉下,但城裡留不住,他也只得認命。

    好在,鄉下不少親戚都跑來城裡借過銀子,前後加起來有十多兩。對於城裡人來說,那些算不得什麼,但對於鄉下莊戶人家,這可是一筆不小的銀子。

    有了這些,家裡的宅子可以翻新,省著點還能買下兩畝荒地。荒地養養就肥了,再者說,不買地的話,那些銀子放在手裡能讓人過得很滋潤。

    羅大江想得挺美。事實上,羽毛願意跟著他回鄉下,也是看在那些銀子的份上。她這兩天旁敲側擊想要打聽一下羅大江在這幾個月以來到底攢了多少銀子,但他都說沒有。

    其實她不太相信……就算沒有,那些鄉下人跑來借的銀子可以還給羅家,在鄉下有房有地,還能有十幾兩銀子,也算得上是殷實人家了。她嫁了也不虧!

    羽毛想明白後,對一家人都格外貼心,做事麻利得很,處處都以長輩為先。

    老兩口本來不喜歡她,看她這般有眼色,也開始和顏悅色對她。

    聽說好多人家都願意娶大戶人家放出來的丫鬟……那樣的丫鬟見識多,知道規矩進退,特別會養孩子。老兩口漸漸覺得,羽毛雖然是個丫鬟,但在於府長大,而於新蘭是在鄉下長大的。無論怎麼看,前者都比後者要懂事的多。

    兩人嘴上沒說,心裡都接受了這樣一個兒媳。

    就在他們收拾東西時,又有人來敲門。羅母以為是鄰居……無論如何,大家相識一場以後,興許再也見不上面。羅母覺著,這最後兩天大家好聚好散,說幾句賠笑的話結一份善緣也可。

    就算回鄉下再不回城裡來,一輩子也用不上這份善緣。也沒必要鬧得雞飛狗跳人憎狗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