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蜘蛛俠鴨 作品
122,逐漸瘋狂的人性
史密斯瘋狂的將流浪漢的頭按進水裡,同時計算著時間,不能讓他溺死,因為那是殺雞取卵。
而一旁的的小銅壺,則瘋狂的朝著外面吐著紙幣,這是史密斯抓到的第十個流浪漢。
把自己溺死的感覺實在太難受了,但是為了錢,人總會急中生智,史密斯則想到了用其他人來做實驗。
結果,真的可以,流浪漢瀕臨死亡的痛苦,讓銅壺不斷的對外噴錢,為此他還做了一些其它實驗。
比如,拿鞭子抽打,拿電擊棍電,但是那些都沒有多少錢,最多的還是死亡,越是瀕臨死亡,銅壺給的錢越多。
他每次拿到錢後,也會暗暗告誡自己,這是最後一次,不能沉迷下去,不然遲早會被警方抓到。
然而,人的貪婪是永遠無法滿足的,幾次下來的錢,雖然足夠他頂過最艱難這段時間,卻依然不夠。
因為他的房子是貸款的,車子也是,公司還沒有起色,隨時有可能破財,他只好再一次冒險。
“再來一次,最後一次,我就放了他。”史密斯雙眼泛紅,看著猶如取款器一樣的銅壺不停的吐著紙幣。
再一次把流浪漢的頭,按下了水裡,這一次,對方大概是體力耗盡了,沒有掙扎。
史密斯卻沒有在意,因為他被銅壺的狀態吸引了,銅壺這次吐的錢更多了,整捆整捆的吐,一捆就是一萬。
“哈哈哈哈,發財了,發財了。”已經迷失人性的史密斯,終於放開了流浪漢的頭,撲到地上,雙手捧起鈔票滿天撒,臉色癲狂,猶如魔鬼。
終於――
不知道過了多久,史密斯清醒過來了,他小心翼翼的走到流浪漢旁邊,發現對方已經斷了氣。
驚恐的他一把將銅壺遠遠的丟了出去,這和他從小到大受到的教育不同,他從來都不是一個會傷害他人的人,一切都是從得到了這個銅壺後開始改變的。
然而,剛走到門口,他卻再一次猶豫了,妻離子散,公司破財的念頭再一次浮現在腦海裡。
他只好忍著心中的不適,再一次走過去把銅壺拿起來,順帶把流浪裝上麻袋,弄幾塊石頭拉到河裡丟了。
每年只要有河流乾枯,總能在河床上發現幾具屍骸,誰又知道是他乾的呢?
做完這一切之後,史密斯開著自己的車回家,中途停到加油站加了下油,順帶買了包煙,然而,不出意外的話,意外就來了。
一對警察突然過來對他進行龐查,在這裡是很少見的,因為他不黑.......
“你好,先生,請配合一下我們做一個酒精測試。”
警察盤查的原因,剛開始是酒駕,後面時查一下有沒有洗衣粉之類的,讓他打開車的後尾箱檢查一下。
“好的,請稍等~”史密斯表面雲淡風輕,內心其實慌得一比。
因為在這個國家,有個奇葩的事情,就是遇到現金的攜帶,警察會強行沒收。
沒收之後交到聯邦去,聯邦會限期給現金的主人贖回的時間,你這段時間必須找律師和銀行,證明你的錢來源是合法。
然而不管是不是合法,超過時間沒有來贖回一律強制沒收,
然後會返點八成,給那個警局――
警局拿八成,聯邦拿兩成,也難怪警察看到攜帶大量現金的人會像鬣狗看到了肉一樣眼紅。
因為這是他們的合法收入,可以合法搶劫的分紅之一。
【怎麼辦?他們看到肯定會拿走的。】
史密斯一邊微笑,一邊思考著對策,最終他決定逃走,殺人肯定是麻煩,但是逃走還有機會請律師辯護。
只要不被現場抓住,無論什麼罪,在律師面前根本不是問題。
更何況他車裡除了現金,沒有其他東西,屍體也早就丟了。
在他上車,打開後備箱時,突然猛的發動汽車,一腳踩在油門上,讓兩個警察措手不及。
其中一個在看對方掏槍,沒注意到他腳下的動作,另外一個剛走到後備箱。
兩個人對視一眼,“追~”
竟然逃跑,那肯定是心虛了,不抓留著幹嘛。
而一旁的的小銅壺,則瘋狂的朝著外面吐著紙幣,這是史密斯抓到的第十個流浪漢。
把自己溺死的感覺實在太難受了,但是為了錢,人總會急中生智,史密斯則想到了用其他人來做實驗。
結果,真的可以,流浪漢瀕臨死亡的痛苦,讓銅壺不斷的對外噴錢,為此他還做了一些其它實驗。
比如,拿鞭子抽打,拿電擊棍電,但是那些都沒有多少錢,最多的還是死亡,越是瀕臨死亡,銅壺給的錢越多。
他每次拿到錢後,也會暗暗告誡自己,這是最後一次,不能沉迷下去,不然遲早會被警方抓到。
然而,人的貪婪是永遠無法滿足的,幾次下來的錢,雖然足夠他頂過最艱難這段時間,卻依然不夠。
因為他的房子是貸款的,車子也是,公司還沒有起色,隨時有可能破財,他只好再一次冒險。
“再來一次,最後一次,我就放了他。”史密斯雙眼泛紅,看著猶如取款器一樣的銅壺不停的吐著紙幣。
再一次把流浪漢的頭,按下了水裡,這一次,對方大概是體力耗盡了,沒有掙扎。
史密斯卻沒有在意,因為他被銅壺的狀態吸引了,銅壺這次吐的錢更多了,整捆整捆的吐,一捆就是一萬。
“哈哈哈哈,發財了,發財了。”已經迷失人性的史密斯,終於放開了流浪漢的頭,撲到地上,雙手捧起鈔票滿天撒,臉色癲狂,猶如魔鬼。
終於――
不知道過了多久,史密斯清醒過來了,他小心翼翼的走到流浪漢旁邊,發現對方已經斷了氣。
驚恐的他一把將銅壺遠遠的丟了出去,這和他從小到大受到的教育不同,他從來都不是一個會傷害他人的人,一切都是從得到了這個銅壺後開始改變的。
然而,剛走到門口,他卻再一次猶豫了,妻離子散,公司破財的念頭再一次浮現在腦海裡。
他只好忍著心中的不適,再一次走過去把銅壺拿起來,順帶把流浪裝上麻袋,弄幾塊石頭拉到河裡丟了。
每年只要有河流乾枯,總能在河床上發現幾具屍骸,誰又知道是他乾的呢?
做完這一切之後,史密斯開著自己的車回家,中途停到加油站加了下油,順帶買了包煙,然而,不出意外的話,意外就來了。
一對警察突然過來對他進行龐查,在這裡是很少見的,因為他不黑.......
“你好,先生,請配合一下我們做一個酒精測試。”
警察盤查的原因,剛開始是酒駕,後面時查一下有沒有洗衣粉之類的,讓他打開車的後尾箱檢查一下。
“好的,請稍等~”史密斯表面雲淡風輕,內心其實慌得一比。
因為在這個國家,有個奇葩的事情,就是遇到現金的攜帶,警察會強行沒收。
沒收之後交到聯邦去,聯邦會限期給現金的主人贖回的時間,你這段時間必須找律師和銀行,證明你的錢來源是合法。
然而不管是不是合法,超過時間沒有來贖回一律強制沒收,
然後會返點八成,給那個警局――
警局拿八成,聯邦拿兩成,也難怪警察看到攜帶大量現金的人會像鬣狗看到了肉一樣眼紅。
因為這是他們的合法收入,可以合法搶劫的分紅之一。
【怎麼辦?他們看到肯定會拿走的。】
史密斯一邊微笑,一邊思考著對策,最終他決定逃走,殺人肯定是麻煩,但是逃走還有機會請律師辯護。
只要不被現場抓住,無論什麼罪,在律師面前根本不是問題。
更何況他車裡除了現金,沒有其他東西,屍體也早就丟了。
在他上車,打開後備箱時,突然猛的發動汽車,一腳踩在油門上,讓兩個警察措手不及。
其中一個在看對方掏槍,沒注意到他腳下的動作,另外一個剛走到後備箱。
兩個人對視一眼,“追~”
竟然逃跑,那肯定是心虛了,不抓留著幹嘛。